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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琼花涂装积极进行涂装废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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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化工园区根据《江苏省VOCs强化夏秋季强化管控方案》要求,开展了强制减排及臭氧管控相关工作。截至9月30日,扬州化工园区全面完成了夏秋季VOCs强化管控任务,实现了对涂装废气处理及臭氧污染防治的有效控制。

据介绍,在过程中,扬州化工园区将区内30家涉涂装废气处理企业全部纳入强制减排清单,要求企业细化制定强制管控方案,严格按管控级别实施有序实施限、停产措施,提升VOCs管控及臭氧污染防治效果。同时,园区环境部门对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多次组织夜间,节假日突击检查,督促企业切实措施落实到位。

扬州琼花涂装将竭力配合园区环境部门进行涂装废气处理整治,从而达到排放标准,美化环境。具体如1.涂装优先采用先进的静电喷涂、无空气喷涂、空气辅助/混气喷涂、热喷涂工艺,分步淘汰空气喷涂等落后喷涂工艺,提高涂料利用率。禁止全手工涂装;使用水性、高固份、粉末、紫外光固化涂料等低VOCs含量的环保型涂料,限制使用溶剂型涂料;对有机溶剂采用密闭式存储,采用密闭的容器和管道调配、输送油漆和稀释剂,减少无组织排放。

2.严格执行废气分类收集、处理,新建、改建、扩建废气处理设施时禁止涂装废气和烘干废气混合收集、处理。所有产生VOCs污染物的调配、涂装和干燥工艺过程必须进行废气收集,废气收集系统的总收集效率不低于90%。如喷漆室、流平室和烘干室原则上应设置成完全封闭的围护结构体,配备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除工艺有特殊要求外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

3.扬州琼花涂装优先采用干式过滤或湿式水帘等装置去除漆雾,且后段涂装废气处理不得仅采用单一水喷淋处理的方式。使用溶剂型涂装生产线,涂装、晾(风)干废气处理设施总净化效率不低于75%,烘干废气处理设施总净化效率不低于90%。鼓励对浓度和性状差异大的废气分类收集,分别处理。选择吸附浓缩+焚烧、低温等离子技术、活性炭吸附、生物法等处理方式。废气排放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标准要求。


琼花涂装主要业务包括涂装电泳线、涂装废气处理、涂装前处理线、汽车涂装生产线以及新能源汽车涂装等,若您有涂装流水线、涂装设备方面的需求,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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