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生产资质放开在即 高门槛防外行“乱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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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生产资质的放开,已经箭在弦上。 日前,发改委对《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征求意见。分析认为,这一《规定》将如同一次“择优录取”的考试,将推动一些新面孔进入电动车生产领域。 从去年开始,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不断提升,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也释放出将鼓励行业外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生产领域的信号,其中小米、乐视等公司不断曝出生产汽车的消息,而一些难以获得“准生证”的微型电动车企业也寄望进入国家“正规军团”。 对此,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长兼秘书长付于武向记者表示:“《规定》提出的投资主体和投资项目准入条件依然很高,从这些条件来看,具有一定技术储备和生产能力的零部件企业更容易满足条件。” 一位参与《规定》制订的人士坦言,《规定》的确为电动车企业准入设定了较高的“门槛”,就是为了防止一哄而上的现象出现。 IT业造车冲动 从去年开始,“打造中国特斯拉[微博]”的说法引燃了各路资本的热情,在我国即将放开电动车生产资质的利好消息刺激之下,不少社会资本对于电动车都跃跃欲试:有消息称,目前IT企业乐视计划与北汽合作打造电动车;手机业的小米也已经对电动车产业抱以浓厚的兴趣,时不时曝出造车进程的新消息;在汽车领域,一直未能获得国家相关生产资质的微型电动车,也希望借机进入电动车领域的“正规军”。 然而,IT业公司跨界进入汽车制造的梦想或在短期难以实现。 早在去年末,发改委就《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暂行规定》征求过意见。一位参与《规定》制订的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两次征求意见稿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别,《规定》应该很快就能正式公布。” 上述人士向记者透露:“《规定》所指的投资主体,是指新增的实体性生产单位,目前一些IT企业选择联手汽车制造商共同生产的电动车不属于这一范畴。” 类似小米这样谋划单枪匹马进入电动车领域的企业想要获得资质或将面临难题。付于武表示,目前几乎所有IT企业都没有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也不具备整车制造能力。这一条件是进入电动乘用车领域的重要条件。 根据《规定》,投资主体必须有3年以上纯电动乘用车的研发基础;拥有纯电动乘用车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投资项目必须满足“具备纯电动乘用车整车正向开发能力的研发机构”,“与生产纲领、产品结构相适应的车身成型、涂装、总装等整车生产工艺和装备”等条件。 不仅是IT业公司,微型电动车企业的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我们希望借此进入电动车领域的梦想或将难以达成。” 《规定》显示,试制样车中车长小于等于4米的,最高车速必须达到100公里/小时以上,车长大于4米的,最高车速必须达到120公里/小时以上。据了解,目前微型电动车的时速在80~100公里。 万向提前布局 谁能成为成功突围的那一家?众说纷纭中,隐约闪现如万向等布局新能源核心零部件的公司。 2014年1月,万向成功收购美国电动汽车制造商菲斯科。早在2012年8月,万向就收购了美国电池制造商A123,后者是菲斯科的电池生产企业。彼时有评论称,万向的这一举动实际上是想将菲斯科的整车制造技术与A123的电池相嫁接,为万向制造电动车做准备。 |